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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泰转发--石家庄:史无前例 新《安全生产法》大宣贯

1个主会场,20个分会场,1360余人听会;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受邀亲赴主会场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全市所有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乡镇(街道)书记、乡镇长(主任)参会;
全市市、县(市、区)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全市市属及以上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12月1日,由石家庄市市长王亮主持,石家庄隆重召开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黄毅首先对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给予了肯定。黄毅说,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实践中也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如率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加减乘除”安全生产工作法,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等工作不仅在全省,甚至在全国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随后,黄毅就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历史背景、社会背景、主要特色、重点修改的内容及如何贯彻实行等方面做了专题报告。黄毅指出,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安全生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生产经营领域的事情,它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是一个政治问题,任何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会造成对企业,对员工的伤害,还会波及整个社会,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二是要全面地、科学地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做到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都是建立在对安全生产形势科学地分析把握的基础之上,《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也是适应了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所以一定要运用总书记观察形势的这种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判形势,全面把握形势。三是要大力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安,加快建立规范的安全法制秩序。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一定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产物,《安全生产法》也不例外,它的修订适应了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它的修订也是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王亮同志高度赞扬了黄毅同志的精彩报告,并就贯彻落实新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听了报告,要作为一种开局,在执行新法方面、工作层面要作为一个新的起点,解决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二是对新法要开展一次大的学习,把新法学好用好,让新法在石家庄首先落地。三是要认真研究乡镇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确保安全保障能力到位。四是要借助新法的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在具体工作当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很珍惜这次近距离听取国家层面专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机会,生硬的法律条文被解读得通俗易懂,听了很解渴,受益匪浅,回去后还要继续学习,学好法、用好法,依法履责。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很珍惜这次近距离听取国家层面专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机会,生硬的法律条文被解读得通俗易懂,听了很解渴,受益匪浅,回去后还要继续学习,学好法、用好法,依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刘晓 摄影 郭逢祥 通讯员张士杰
法履责。
 
点击次数:1610次 发布时间:2014-12-02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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