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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泰转发---石家庄市进行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按照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例会及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签订《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责任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考核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1日。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单位自评、市安委会组织考核的方式分步进行。1.单位自评。各单位按年初责任书内容及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先行自查自评。2.市安委会组织考核。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考核县(市)区、派出机构党委和政府;市安委办组成考核组考核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1.对县(市)区、派出机构党委和政府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完成、基层基础工作、政策保障落实、宣传教育、目标管理工作、应急工作、事故查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2.对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组织、基础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有关要求: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2.各考核组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石家庄市安监局 张东林供稿)

点击次数:1679次 发布时间:2014-12-22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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