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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 营子加油站改建项目

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

营子加油站改建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人员组成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资格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方智卿

1100000000300599

HB-PJ-2012-1621

 

项目组成员

方智卿

1100000000300599

HB-PJ-2012-1621

 

刘红斌

0800000000207016

HB-PJ-2009-761

 

袁玉杨

0800000000207289

HB-PJ-2008-512

 

报告编制人

方智卿

1100000000300599

HB-PJ-2012-1621

 

报告审核人

田丽君

0800000000207102

HB-PJ-2009-7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瑞霄

0800000000207166

HB-PJ-2008-510

 

技术负责人

崔作民

0800000000103981

HB-PJ-2008-509

 

 

 

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于20101222日受让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兴达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内的加油站资产。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营子加油站为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加油站,营子加油站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鹰手营子镇河北村,于201491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804300002804

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营子加油站从事汽油、柴油、煤油零售、润滑油;洗车服务,负责人陈树林。该加油站占地面积1161.06㎡,建筑面积455.6㎡,其中站房248.1㎡,罩棚163.5㎡,洗车房(预留)95.85㎡。该站加油区设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4台,其中汽油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2台。油罐区设地下直埋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卧式储油罐4座,其中25m3汽油罐2座,25m3柴油罐2座,油罐总容积为V=25×2+25×2÷2=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于20149月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证书编号:A111001641)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20149月通过了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出具了《危险化学品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承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4]051号)。

该加油站经营储存的油品为汽油、柴油。该站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且已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国家安监局2003年第1号公告)中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汽油已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点击次数:1476次 发布时间:2015-4-16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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