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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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
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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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建涛,注册资金:1500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30933901664,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该公司位于东宿村村北,其经营范围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加工销售。 该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位于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中的化工版块内,厂区东宿村北。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3333m2,设有醚化车间,粉碎车间,储罐区设60m3氯甲烷储罐2座、60m3氯甲烷备用罐1座、60m3环氧丙烷储罐1座;装置区设60m3回收氯甲烷气罐1座,30m3回收氯甲烷罐1座。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发生变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018年11月18日发布,2019年3月1日执行,所以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受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任务。为此,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项目评估组,到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搜集了大量的能说明项目实际情况的资料,通过科学评估,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编制了《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经评估,晋州新诚纤维素有限公司生产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09]第12号,省政府令[2013]第2号修正)备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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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李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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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巨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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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赵立威、崔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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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刘巨猛、吕旭英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志平、刘巨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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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崔作民、赵立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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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李志平 |
时间 |
201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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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以项目可研、国家标准为依据,到现场查看项目选址、平面布置、周边情况、公辅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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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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