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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企业前身为河北省文安县利隆福利化工厂,2008年重组后更名为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经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文安县文安镇泗各庄村北,法定代表人:刘福栋。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醛。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料为甲醇,产品为37%甲醛溶液。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甲醛。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督局令第45号、安监督局令[2015]第79号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2]145号文)的规定,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列入搬迁入园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计划2020年底前进行搬迁。该公司甲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甲醇氧化制甲醛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所列典型的氧化工艺,故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受文安县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万吨甲醛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安全评价工作。

项目组长

李铧

技术负责人

赵立威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杜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铧

报告审核人

刘巨猛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安全评价师

郭丽丽、孙秀丽、吴闪闪、黄鹤芳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闪闪、刘巨猛

技术专家

赵立威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人员

李铧、郭丽丽

时间

20215

主要任务

以项目可研、国家标准为依据,到现场查看项目选址、平面布置、周边情况、公辅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7

点击次数:928次 发布时间:2021-8-12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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