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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银河化工厂年产5万吨甲醛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文安县银河化工厂年产5万吨甲醛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文安县银河化工厂始建于1999年11月,法定代表人张锡双,注册资金50万元,位于文安县滩里镇杨管营村西,厂区占地面积10.7亩。现有员工8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主要从事甲醛溶液(37%)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为文安县银河化工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评价。受文安县银河化工厂的委托,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万吨甲醛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此,河北民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评价项目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2004]397号,经国务院[2014]65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2011]第41号)、安监总局令[2017]第89号修改)《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冀安监管三[2012]145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等有关要求,对文安县银河化工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找出该单位生产装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害后果的主要条件;对装置运行过程中固有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预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有针对性提出消除、预防或降低各种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化生产程度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力求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也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组长

吴闪闪

技术负责人

赵立威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杜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闪闪

报告审核人

刘巨猛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安全评价师

黄鹤芳、李铧、郭丽丽、孙秀丽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闪闪

技术专家

赵立威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人员

吴闪闪、黄鹤芳

时间

20215

主要任务

以项目可研、国家标准为依据,到现场查看项目选址、平面布置、周边情况、公辅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7

点击次数:938次 发布时间:2021-8-5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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