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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泰转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0   发布部门:协调处  点击次数:672
冀安委〔201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1月4日,张庆伟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定季节、定时期、定重点”的要求和“合法合规、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分季节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指南》的目的
  通过分级分行业编制《指南》,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点要素等,按照季节、地域、时点等规律特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一套实用管用的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制度约束,为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使各项工作、责任、任务“一年早知道”,有利于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的落实,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宏观把控安全生产形势和指导工作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任务不清、措施不力、事倍功半以及被动应付、顾此失彼、打乱仗等问题,克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改进和规范工作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安全监管效能最大化。
  二、编制《指南》的原则
  (一)依法依规,切合实际。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要求进行编制,做到于法有据、师出有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集思广益,确保《指南》符合上级要求、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促进安全发展。
  (二)系统设计,统筹安排。在全面具体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上下对接、部门联动、政企协同,统筹考虑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设计安排,做到统筹兼顾、系统科学、有条不紊。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季节特点、行业特点,突出重点薄弱地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规模大、风险大、隐患多、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及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特点规律,把握各行业(领域)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四)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整体结构要简单明了,按季度分册。语言描述要通俗易懂,工作安排要直接了当、详细具体、便于执行,使《指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工具书、指导书、明白卡,使每一个责任部门、责任人都能准确找到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依据。
  三、编制《指南》的内容
  《指南》分为综合类(指党委、政府)和专业类(指部门或行业)两种。由总体情况、重点内容和编制依据3大部分构成。
  (一)总体情况。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及背景进行综述,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定量、定性总体评价,以便有的放矢。政府《指南》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分布及本地区上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概述。部门《指南》要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数量、分布及本行业(领域)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概述。
  (二)重点内容。以时间为顺序,按季节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工作要包括季节(地域)特点、事故案例、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6个要素。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指南》的核心内容。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季节(地域)特点。要对本地区气候和地理特点进行概述,全面分析季节气候、区域地理特点和市场变化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把握该时段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规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研判和防控。
  (2)事故案例。设区市政府要将本地区10年来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亡人事故和其他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亡人事故、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10年来发生的亡人事故的基本情况分季节进行统计,对事故发生的时空分布、事故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吸取教训,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警示和借鉴。
  (3)目标任务。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及分行业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任务分时间节点安排部署,全年性工作任务分季度进行安排部署。
  第一季度要充分考虑人流、车流、物流集中,企业停工、复工多,员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清醒把握“2·28”现象的规律性,突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谋划和安排部署,“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要充分考虑企业进入生产旺季等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三违”、“三超”。
  第三季度要充分考虑高温、高湿、高热、雷雨、洪水多等特点,突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任务,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季度要充分考虑冬季天干物燥,雨雪冰冻灾害增多,易发生道路交通、火灾重特大事故,工作容易松懈、思想容易麻痹等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突出保任务、保指标,对各项工作“回头看”,巩固前三季度工作成果。
  以上是按自然季节分析形势,安排工作。但是地区间气候差异较大,有些工作季节特点不明显,有些工作要跨季度进行实施,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不要死搬硬套,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有些工作作出符合实际的安排部署。
  (4)工作措施。既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又要充分考虑上级的安排,研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既要着眼于促进责任落实,从工作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实地调研、述职考核、落实制度等方面制定措施,又要着眼于推动工作落实,着重从隐患排查、监察执法、暗查暗访、督查督办、通报点评、约谈问责等方面制定措施。每项措施都要作出刚性的要求,确定工作对象、方式方法、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明确怎么干。
  (5)责任单位(责任人)。每项工作都要注明责任单位。属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工作,要列出相应的领导名单。
  (6)完成时限。每项工作都要注明完成时限。有的工作要与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时间节点相吻合。
  (三)编制依据。每一部《指南》都要列出与目标、任务、措施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和行业标准的题目。根据需要,也可附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职责等相关配套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编制《指南》,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对新形势下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考、新谋划、新摆位。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思维、战略思维、法制思维和科学思维,切实加强对《指南》这项安全生产创新性工作的领导。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研指导,亲自组织编写,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抽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有实际工作经验,有统筹谋划能力,有较好文字水平的人员组成专门编写小组,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博采众长,提炼总结。使编制的《指南》合法合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覆盖面全、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成为新常态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搞好协调、按期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倒排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指南》编制工作。省、市两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加强督促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指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按期完成。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指南》起草工作,并报省安委办审查。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省安委办备案。
  各设区市要按照省长办公会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指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设区市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各设区市安委办要对各县(市、区)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的《指南》进行审核备案,整个工作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鹏  0311-87803189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  
点击次数:1839次 发布时间:2015-1-15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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